国家能源局司长:“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趋势、方向以及重点模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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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司长:“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趋势、方向以及重点模式有哪些?

2022年二季度以来,中国电力报就我国能源改革发展以及电力规划等多方面内容采访了国家能源局各司司长,涉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电力司、规划司、电力安全监管司、法制和体质改革司、市场监管司等,各司长分别在不同程度上就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给出了独到的见解。

1、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

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加快步入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基地化开发。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的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在稳妥组织实施第一批项目基础上,认真做好第二批项目的组织工作。同时,积极推动“三北”其他地区风电光伏基地化开发、西南地区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开发和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

对于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经调研显示技术可开发比重占全国的60%以上,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可以充分发挥这些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建设条件好的优势,是着力筑牢国家能源安全屏障、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

2022年一季度,第一批约1亿千瓦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已开工约8400万千瓦。后续将以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以其他沙漠和戈壁地区为补充,综合考虑采煤沉陷区,加快推动总规模约4.5亿千瓦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落地实施。结合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整体布局,按照“应开尽开,能开尽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此外,全面启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的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着力推动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黄河下游等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建设,组织相关省(区)编制基地规划方案,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和建设时序;推进川滇黔桂、藏东南两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开发建设,研究编制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推动东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近海规模化开发和深远海示范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另一方面,要持续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发展。积极推进新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新基建、新技术等深度融合,不断拓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新领域、新场景。推动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有序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监测和披露,形成良好的上下联动机制。

谈到农村地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李创军指出农村可再生能源正在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为代表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不仅能够保障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应、促进绿色发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助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也正在成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

“十四五”时期,将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利用院落空地、田间地头等地推进风电、光伏分布式发展,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2、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何洋

为进一步提升电力保供能力,电力司2022年将进一步强化在新形势下的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本地各类支撑性保障电源建设,以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积极推进沙漠、戈壁、荒漠等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共同支撑负荷中心用电需求。加强煤电机组运行维护和电煤供应保障,确保高峰负荷时段稳发满发。鼓励因地因网制宜建设储能设施,应对尖峰负荷需求。进一步强化细化用电需求侧响应,推动加快形成保障电力系统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此外,充分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加快推进跨省区输电通道前期工作,结合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开发,统筹推动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相关工作。落实跨省跨区输电工程调度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输电通道前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用电高峰时段,进一步做好电力优化调度,加大跨省跨区临时支援力度。

为进一步发挥我国大电网的大范围资源配置优势,加强跨省跨区电力运行统筹协调,要提升存量通道利用效率和输送可再生能源比重。加强重点存量输电通道送受端电网配套工程建设,推进配套电源投产,优化配套电源结构,着力提升存量输电通道利用效率和新能源电量占比。三是统筹布局新增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科学研判负荷中心用电趋势,结合大型风光电基地开发消纳需要,按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开发模式,科学规划布局跨省跨区输电通道,优化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外受电规模。按照“三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原则,促进电源电网协调发展。

在“双碳”目标指引下,要以沙漠、戈壁、荒漠等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为依托,优先采取扩能升级改造方式,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逐步有序淘汰落后机组,持续推动煤电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电力充足供应。另外,也要持续推动电源结构和性能优化调整,助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服务占比不断提升的绿色清洁能源。积极优化新能源并网特性,增加新能源的系统支撑和调节能力。加快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不断优化完善主干网架,强化配电网支撑保障能力,推进坚强局部电网建设,全面提升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3、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司长李福龙

“十四五”以来,国家能源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以及《“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等6项分领域规划以及《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等2个综合性文件。

就“十四五”能源规划而言,“清洁低碳安全高效”8个字,就是现代能源体系的核心内涵,同时也是对能源系统如何实现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关键,重点就是做好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能力的“加法”和减少能源产业链碳排放的“减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模式,持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十四五”时期,能源消费仍将刚性增长,一方面,用能峰谷差持续加大,另一方面,双碳目标下能源系统绿色低碳转型加快,能源保供的难度进一步增加。我们将坚持“立足国内、补齐短板、多元保障、强化储备”的原则,加强能源自主供给能力建设,确保能源供需总体平稳有序。

4、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童光毅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要着重统筹好3方面关系:一是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要确保电力安全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新能源安全消纳。二是要统筹好速度和质量。要兼顾不同能源品类的高质量发展,同时还要兼顾源网荷储高质量发展。三是要统筹好生产和消费。要把握好供需平衡变化,夯实能源转型基础;把握好源荷关系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握好能量流向变化,提升功率预测精准性。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2个原则,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首要目标;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用能需求,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根本动力;确保大电网安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内在要求。

在坚持好以上2个重要原则的基础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路径应遵循以下步骤:首先,以保障供应安全为目标,通过充分调用负荷侧资源参与调节,解决短期电力供需矛盾。其次,以保障新能源安全消纳为目标,通过构建层次化储能体系,解决中长期电力调峰能力不足问题。最后,以推动能源领域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打造能源全景感知体系,大幅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水平。

5、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戴俊良

2022年能源监管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在能源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其次就是着力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解决群众用能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此外,着力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有机结合,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着力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纠正不当干预市场、限制市场竞争等行为,强化电网和油气管网公平开放,推动建立公平公开的管输服务市场。

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方面,深入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遵循电力市场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严格落实《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国家、省(区、市)电力市场建设,积极支持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推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研究制定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引导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融合发展。

在深化电力市场机制建设方面,完善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衔接机制,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加快修订各地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规范交易组织,丰富交易品种,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规范和丰富调频、备用、爬坡、转动惯量等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建立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推进区域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启动南方区域备用市场、川渝一体化调峰市场试运行。

在强化电力市场秩序监管方面,强化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规范市场成员自律行为,指导市场运营机构建立完善电力市场运营监控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信息披露行为监管,促进信息公开透明。落实《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加强电源接入电网、电网之间互联等行为的监管。加强电力市场交易及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及时纠正以降价为目的的专场交易、设置不合理准入门槛、不当干预市场、限制市场竞争等行为,规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行为。

6、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朱明

2022年是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关键之年要施好关键之策,法改司将认真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能源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能源安全保供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任务,全面推进能源法治建设,积极推动能源立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着力促进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有效发挥;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务实做好重大问题政策研究,有效服务科学决策;全力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法治和体制机制保障。

重点推进在国家和各省(区、市),以及国家层面各部门之间完善能源战略和规划实施协同推进机制。各省级能源规划均应明确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目标和任务,国家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监测评价和考核机制。统筹能源转型与安全保障。坚持先立后破,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化石能源与新能源优化组合,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

坚持生产侧与消费侧同步发力、上下游联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在消费侧,坚持节约优先,完善能耗和碳排放管理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在生产侧,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机制,各地区均应优先开发利用本地清洁低碳能源资源,积极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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